1验收项目概况
简述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立项过程、环评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时间与文号、开工、竣工、调试时间、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验收工作由来、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验收范围与内容、是否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方案编制时间、现场验收监测时间、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4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
2.5环境保护部门其他审批文件等。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所在省市、县区,周边易于辨识的交通要道及其他环境情况,重点突出项目所处地理区域内有无环境敏感目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与纬度;本项目主要设备、主要声源在厂区内所处的相对位置,附地理位置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上要注明厂区周边环境情况、主要污染源位置、废水和雨水排放口位置、厂界周围噪声敏感点与厂界、排放源的相对位置、距离,噪声监测点、无组织监测点位也可在图上标明。
3.2建设内容
简述项目产品、设计能规模、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实际总投资,附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对于与环评及批复不一致的要备注)。
对于改、扩建项目应简单介绍原有工程及公辅设施情况,以及本项目与原有工程的依托关系等。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列表说明主要原料、辅料、燃料的名称、来源、设计消耗量、调试期间消耗量,给出燃料设计与实际的灰分、硫分、挥发分及热值。
3.4水源及水平衡
简述建设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来源、用水量、循环水量、废水回用量和排放量,附实际运行的水量平衡图。
3.5生产工艺
简述主要生产工艺原理、流程,并附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排污环节示意图。
3.6项目变动情况
对于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存在变化情况的应简述或列表说明,主要包括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实际建设情况、变动原因、发生重大变动的有无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存在变化情况的有无变动说明。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简述废水类别、来源于何种工序、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排放去向,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废水类别、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连续,间断)、排放量、治理设施、工艺与设计处理能力、设计指标、废水回用量、排放去向(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入其他单位,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等))。附主要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全厂废水及雨水流向示意图、废水治理设施图片。
4.1.2废气
简述废气来源于何种工序或生产设施、废气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治理设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废气名称、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治理设施、工艺、设计指标、排气筒高度与内径尺寸、排放去向、治理设施监测点设置或开孔情况等,附主要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废气治理设施图片。
4.1.3噪声
简述主要噪声来源、类别、治理措施,并列表说明,主要包括:噪声源设备名称、源强、台数、位置、运行方式及治理措施(如隔声、消声、减震、设备选型、设置防护距离、平面布置等)。附噪声治理设施图片。
4.1.4固(液)体废物
简述或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来源、性质、产生量、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与污染防治及合同签订情况,危险废物暂存与污染防治及合同签订、委托单位资质,危废转移联单情况等。
若涉及固(液)体废物贮存场(如灰场、赤泥库等)的,还应简述贮存场地理位置、与厂区的距离、类型(山谷型或平原型)、贮存方式、设计规模与使用年限、输送方式、输送距离、场区集水及排水系统、场区防渗系统、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设施、场区周边是环境敏感点情况等。
附相关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及敏感点图片。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油罐区、其他装置区围堰尺寸,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位置、切换方式,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事故报警系统,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
4.2.2在线监测装置
简述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等。
4.2.3其他设施
“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落实情况
简述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环保投资额及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百分率,列表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绿化、其他等说明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情况。
简述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及环保设施“三”落实情况,附项目环保设施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摘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效果的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要求、其他在验收中需要考核的内容,有重大变动环评报告的,也要摘录变动环评报告的相关要求。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原文抄录环保部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有重大变动环评报告批复的,也要抄录变动环评批复的意见。
6验收执行标准
按环境要素分别以表格形式列出验收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的名称、标准号、标准等级和限值,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与审批部门审批文件名称、文号,以及其他执行标准的标准来源、标准限值等。
7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水
列表给出废水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雨水排口也应设点监测(有水则测),附废水(包括雨水)监测点位布置图。
7.1.2废气
7.1.2.1有组织排放
列表给出废气名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废气监测点位布置图,涉及等效排气筒的还应附各排气筒相对位置图。
7.1.2.2无组织排放
列表给出无组织排放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并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布置图。无组织排放监测时,测试并记录各监测点位的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
7.1.3厂界噪声监测
列表给出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厂界监测点位布置图。
7.1.4固(液)体废物监测
简述固(液)体废物监测点位设置依据,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采样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7.2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要求的要进行环境质量监测,以说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涉及如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环境土壤质量等的监测。监测内容如下:
简述环境敏感点与本项目的关系,说明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或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的选取情况。按环境要素分别列表说明监测点位名称、监测点位经纬度、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附监测点位布置图(图中标注噪声敏感点与本项目噪声源及厂界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表水或海水监测断面(点)与废水排放口的相对位置与距离,地下水、土壤与污染源相对位置与距离)。
8及质量控制
排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
8.1监测分析方法
按环境要素说明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名称、方法标准号或方法来源、分析方法的低检出限。
8.2监测仪器
按照监测因子给出所使用的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及自校准或检定校准或计量检定情况。
8.3人员资质简述参加验收监测人员资质或能力情况。
8.4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
8.5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和质量控制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
8.6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和质量控制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附噪声仪器校验表。
8.7 固体废物监测分析过程中的和质量控制
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样品分析时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
9验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简述验收监测期间实际运行工况及工况记录方法、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列表说明能反应设备运行负荷的数据或关键参数。若有燃料,附燃料成分分析表。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按废水种类分别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9.2.1.2废气
1)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按废气类别分别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废气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2)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附无组织排放监测时气象参数记录表。
9.2.1.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9.2.1.4固(液)体废物
固(液)体废物监测结果以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评价固(液)体废物达标情况,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9.2.1.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浓度,计算本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价是否满足审批部门审批的总量控制指标,无总量控制指标的不评价,仅列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测值。
对于有“以新带老” 要求的,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列出“以新带老”前原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根据监测结果计算“以新带老”后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涉及“区域削减”的,给出实际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并计算出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增减量。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表。
若项目废水接入下游污水处理厂的只核算出接管总量,不计算排入外环境的总量。
9.2.2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监测结果
9.2.2.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各类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评价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9.2.2.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各类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评价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9.2.2.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
9.2.2.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如铬渣解毒设施)的处理效果。
9.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分别以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海水监测数据及敏感点噪声监测数据列表表示,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或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评价达标情况(无执行标准不评价),若排放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