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代办办理排污许可证是指: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
许可证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
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简称,可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盛情办理。
目前,没有所谓的“环保证”,有时候,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或其他审批事项时,生产型企业都需要通过的环境评价审批,
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审批通过后下发的不是“证”,而是一张批复,这就是要求的文本资料。有的人俗称“环保证”。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要求,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实际情况,待生产发生实际排污前应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
你只要发生污染了,环评里要求你办排污许可证了,排污许可证名录里面有你的行业,必须要办理的。
你这验收是怎么验下来的啊。验收的报告里一般会有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文件,如果专家说了你不需要办,这个行业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就不用了。
你也可以自己查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提出的重要目标任务,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要求,解决天津市核发机关以及申报单位在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现将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过程以及平台操作常见问题和解答汇总如下,供相关人员参考。
1.什么是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包括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承诺书等。
排污许可证中有关许可事项与管理要求的信息仅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记载。部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属于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共同记载事项。
(1)正本和副本共同记载的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基本信息;
(2)仅在副本中记载的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等;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已取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
(3)许可事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排放口、排放方式和去向等;
(4)管理要求: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
上述记载事项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向原核发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2.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排污单位主要承担什么责任?
主要是无证排污的法律责任,未按证排污的法律责任,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自行监测的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企事业单位应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排放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的,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