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开加油站,需明白一点,所有的加油站都是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自己是没有办法私自建站的。而想要新开加油站,需要有满足一定的资质并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具体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3、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4、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新建加油站申报表》;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工商预登记,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三、申办流程:
1、现场勘查、审查、核查申报材料,选址各项国家标准、法规。
2、向当地规划、消防、土地、环保等部门提出申请,签署初步意见,由加油站所在地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通过,由中石化、中石油在当地的销售分公司分别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审批。对符合要求,并经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开工立项的批准文件,业主凭此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等手续。
4、加油站建设完工,达到加油站经营条件,并分别经地级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和省经贸委组织验收合格后,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再凭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