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18.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投标资料表》和《招标内容和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8.5 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投标的澄清
19.1 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要求投标人做出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 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9.2 若投标人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9.3 投标人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9.4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0、评标办法
20.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及标准”部分中。
20.2 综合评分法: 在Zui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
审后,以评标总得分Zui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1、评标程序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