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时,根据这三个情况区别对待: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户、非正常户、已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户。
1、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shebao相关资料(有缴纳shebao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2、非正常户
非正常户就是未按期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更改后,逾期不改。且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也查无下落的“牛逼纳税人”。
不要觉得被认定了非正常户就可以自动注销了!
若非正常户了,需要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非正常户,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注销登记。
解除非正常户的步骤如下:
(1)提供情况说明;
(2)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3)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
3、已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户
先说说“两证整合”的正解: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是指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分别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一码),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流程:先在国税或地税办理《清税证明》,再可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