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IT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产品的可追溯性。
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
其功能是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
其功能是生成、打印和管理医疗器械商业发票;
具有记录医疗器械产品信息(名称、注册证号或存证号、规格型号、生产批号或序列号、生产日期或日期有效期)和生产企业信息,并实施追溯的功能和质量监控;
具备所有业务环节的质量控制功能,包括采购、收货、验收、仓储、检验、销售、外发货、检验等,可以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判断和监控,确保所有质量控制功能有效、真实时间 ;
其职能是审查和控制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采购商以及购销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具有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自动跟踪控制功能,并具有临近有效期预警、到期后自动锁定等功能,防止过期#医疗器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