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后置审批
可以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领取先照后证通知书
再根据经营事项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以下两类
1.食品经营主体业态
食品销售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
2.食品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 方食品)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2015年起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Part 1申报流程
1、经营者向许可机关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据实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时,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5日内补交材料。2
2、许可机关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当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申请人经营地工商所进行现场核查。
3、重点核查内容:
1、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距离超过25米(含25米);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
2、食品经营场所是否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是否有单独的场所或以隔开物相分离;
3、食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4、申请经营预包装食品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设施;经营散装食品的,是否具备相应的防尘、防蝇等设备;经营冷藏食品的是否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
5、申请以批发形式经营的,是否具备相应存储条件。
4、经现场核查合格的,由核查人员签署"现场条件符合法定要求,提交核准人核准"的意见;现场条件可经改正后能够达到合格的,提出限期改正意见,5日内重新核查;现场条件完全不合格的,签署不合格意见。
5、5个工作日内许可机关应当要求许可申请人或者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和《准予许可通知书》领取许可证。
Part 2准备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经营范围含食品经营)
3、法人代表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其他(以区域当地要求为准,不清楚的可联系客服专员获取完整资
Part 3变更、延续与补办
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延续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补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