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上能下的政策更好的实现,在企业退出的时候实现便利化、保障相关利益方的利益,不被二次伤害,那么在企业注销这个环节,需要注意哪些程序及需要被关注的重点对象呢?
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决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时,需要经历的决议为解散、清算分配与注销登记一个主要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退出市场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债权、债务、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清算结束以后,还要制备清算报告并且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解散,分为自愿解散,还有强制解散。自愿解散指基于企业或股东的意愿而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强制解散指非依公司或股东自己的意愿,而是基于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法院的判决而发生的解散。
清算,指公司作出解散决议以后,应当进行清算。无论何种情形导致公司被解散,都需要进行公司方方面面的清算。这个程序,需要成立清算组,在公司解散出现之日起15日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对清算组成员信息与债权人进行公示,开展清算活动;再分配公司财产;后,制作清算报告。
注销登记,企业在清算财产,做完清算报告以后,需要分别注销税务登记证、企业执照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若是涉及到海关、报关的相关业务,还需要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