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个体工商户的基本认知
3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4
二、个体工商户的范畴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
注意: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5
三、个体工商户认知误区
【问】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记账?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6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7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8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