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业务流程做大了,要想扩展一下下上海周边城市的业务流程,是否租间办公室,挂个办事处的牌子就能够营业了呢?办事处是否也需要办个营业执照才算合理合法呢?小编我在法律法规的视角为大伙儿分析一下关于企业异地经营的现行政策。
依据总局《对企业在居所外设点从业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回应》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能够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业生产经营,只需不属于布点运营,就不需要另办营业执照。该《回应》也强调,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居所只可以有1个,企业在其居所之外地区用其自己或租、借的固定场地布点从业生产经营的,就理应向该场地所在城市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对没经审批登记私自布点从业生产经营的,应按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企业私自注册分公司的,责改;有违法所得的,惩处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处罚金,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违法所得的,惩处1万元以下的处罚金。你企业在邻市布点从业生产经营,应属注册分公司的行为,应当另办营业执照。假如你公司不依照工商局的规定办营业执照,则工商局能够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对你企业展开行政处罚。
看起来办事处这样的情况已经成为过去时了,如今都是正规的公司运营,办营业执照这是必须的,记账报税也是要展开的,和总公司是一样的经营方式,只控股方式有点儿差异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