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单位应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二、监理合同签订后
次工地会议前监理负责到公司经营部领取下列物品: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收发文登记本、次工地会议签到表
8、项目所需办公用品(如:安全帽、稿纸、签字笔、项目公章、见证取样章、钢卷尺等)。
9、监理日记
三、总监组织监理编写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召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1工程项目概况
1.2监理工作范围
1.3监理工作内容
1.4监理工作目标
1.5监理工作依据
1.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1.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9监理工作程序
1.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1监理工作制度
1.12监理设施
2、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编写,总监审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2.1 工程的特点
2.2 监理工作的流程
2.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2.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安全监理规划,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3.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3.2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3.3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4 监理工作目标
3.5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3.6 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3.7 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3.8 监理工作程序
3.9 安全监理方法和措施
3.10 监理工作制度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4.1 工程概况
4.2 安全监理范围
4.3 安全监理的依据
4.4 安全监理的目的
4.5 安全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4.6 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
4.7 安全监理的实施方法
4.8 主要施工工序的安全检测及验收方法
4.9 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及程序
4.10 安全监理保证措施
5、旁站监理方案,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5.1 旁站监理的编制依据
5.2 旁站监理的范围
5.3 旁站监理的内容
5.4 旁站监理的程序
5.5 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6、见证取样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6.1 见证取样和送检编制依据
6.2 见证取样的范围
6.3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内容
6.4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6.5 建筑材料取样的方法
6.6 见证人员的职责
四、参加次工地例会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次工地会议;
2、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3、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4、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5、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6、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7、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并强调监理工作程序;
8、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9、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监理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