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18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
申请材料: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申请文件;
2.《河南省加油站建设验收情况表》;
3.填写《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4.河南省商务厅规划确认文件;
5.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专指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站);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提供村镇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不需要提供);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提供村镇建筑许可证);
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0.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2.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表;
13.加油机计量鉴定证书或出厂合格证书;
14.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证;
15.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6.与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发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供油协议。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省商务厅自收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