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创业?先搞清这20个问题!(01)
我从事工商登记、税务代理工作五年多,数百个创业者付费咨询了我很多问题。我现在决定把其中常见的20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思路,免费公之于众,以帮助更多的创业者。
节:开公司还是开个体户?
小王想创业,并且他心中所想的当然不是摆地摊。事先声明,我没有看不起摆摊者的意思,但我追求名副其实,就像孔子那样,讨厌为一件事物安放不匹配的名词。摆地摊是谋生的手段,意味着你只能养得起自己一个人;假设你运气好点的话,你也许还能养活你老婆。但这件事跟创业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创业是你已经不再需要考虑养活自己这个问题时才应该去干的事情,因为你将要养活更多的人:他们是你的团队成员。说,当你想找到明天的吃饭钱时,你就去摆地摊。当你不再担心温饱问题,想利用手上的闲钱去赚回两倍甚至十倍、百倍的利润时,你就去创业。
创业必须有基本的现金投入,因为你需要一个团队。这个团队在开始的时候也许只有两三个人,像刘、关、张那样,但谁敢说这个团队未来不会成大器、叱咤风云呢?创业肯定不是单打独斗,哪怕你再自恋也要坚决抛弃单打独斗的想法。既然你必须拥有一个团队,那么你就要为这个团队的成员的切身利益考虑,如果你想当一个合格的团队的话。
你说创业,肯定有你的理想。而其他人之愿意加入你的创业团队,肯定有他们的打算。任何一个团队,哪怕是亲兄弟组成的,必然是有共同的目标,但又有各自的利益。如果你决定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的话,那么你就没有办法照顾到其他弟兄们的利益了。你要么不创业,创业只能开公司。你会批评我把话说得太,但我觉得如果不这样说的话,总有人会在这个问题上栽跟头。
在我国境内创业,你可以拿到以下几种形式的营业执照: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它们都是合法的营业执照,你持有哪一种都可以正当地做生意。那么问题来了,小王该选择哪一种组织形式呢?
如果选择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在我看来好处只有一个:前期节省一些成本。但所节省的这点儿成本,可以说是不值一提的。这两种组织形式的劣势却是非常多明显的。我只说致命的两点:一,你不能拉风险投资;二,你不能做股权激励。我来解释一下:由于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一个自然人的名义去设立的,并且与这个人永远绑定,你不能分割你的股权,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股权可言。这个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完完全全就是属于你一个人的。既然如此,投资人怎样投钱给你呢?你也没办法利用股权激励,锁定那些你求之不得的人才了,因为你不可以分任何股份给他们。既不能对外融资,又不能对内股权激励,那么你还创什么业?请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这两种形式,抛诸脑后吧。
至于合伙企业,是有股份可言的,它没有个体户那两个致命缺点。小王说:“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说合伙企业比较好咯?并且我听说,合伙企业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噢。”
嗯嗯,合伙企业是可以的,但不是好的。合伙企业有一个弊端:你必须一开始就跟别人合伙,并且这个人短期内不能退出。这听起来有点奇怪,但确实是一个可大可小的问题。假设你真的像刘、关、张那种情形去创业,那么搞合伙企业也是可以的,因为你确实一开始就有人跟你合伙了,并且生死相随。但在实务中更普遍的情形是,开始只有你一个人立志创业。初的一两个团队成员,很可能是你招聘回来的员工而已。如果你非得搞合伙企业,那么你必须拉一个人跟你合伙。就算他是你的发小,你也不能保证他不会中途退出,毕竟人各有志嘛。一旦他说要离开,而你这时还没找到下一个合伙人的话,那么这个企业就不得不解散了。因为合伙企业至少要有两个人在,才叫合伙嘛;只剩下你一个人的话,还合个屁啊?
开公司是你创业的唯一正确选择。请见谅,我就是这种态度和观点。但请你耐心听我分析,你会被我说服的。有限公司这种形式,既可以对外融资,又可以对内进行股权激励,还不怕合伙人退出而导致解散(因为有限公司允许只有一个股东的情形存在),这么好的东西你去哪找啊?
有人会说,开公司的成本高啊。对。我不否认,相对于个体户而言,开公司的成本是有点儿高。但我们必须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时候,果断选择更重要的那个,不是吗?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两全其美的方案;如果有,那只是你在自欺欺人而已。反正,就是没有。作为合格的创业者,你应该有起码的决策能力。
怎么样,想通了吗?
开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