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招标中,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使招标代理机构容易受到招标控制价风险的威胁。招标代理机构如何规避招标控制价的七大陷阱?
招标控制价的七大陷阱:
一、招标控制价在公布前有所上调或下调。
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应根据规范文件进行编制和评审,与项目本身的市场价格相一致。已有部分地方编制了招标控制价并报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但由于各种原因,招标控制价有所上调或下调,部分招标管理机构甚至将招标文件作为项目Zui高价在扣除招标控制价后公布备案。施工后期,中标人不断签工程,改变单调的工程结算价格,使工程竣工决算超出招标控制价太多,无法结算和审计。
二、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不统一或偏离市场价格。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顾问应注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查。同一项目特征在一个项目的不同单元或在一个单元项目的不同分项中出现的综合单价要一致,尤其是主要材料和应用的预算定额要一致,否则就是不平衡报价。另一个问题是单价和市场价偏离很大。
三、招标控制价工程量计算
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但有些地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仍停留在预算定额的思路上。
工程量的计量偏差和漏项。与图纸实际数量的偏差。招标控制价与项目实际价格不符。中标后,合同价格必然会调整,投标控制价失去意义。
四、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工程规范要求不一致
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关系到招标控制价或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比如编制建筑工程钢结构清单时,除了描述组装安装外,还应描述探伤和补漆,甚至标明设计图纸的图号和节点;编制安装工程配电箱子目时,在工程特点说明中,除本体安装外,还应明确说明基础型钢的制作、安装、焊接、压接端子。
五、技术措施费偏差
招标控制价中技术措施费的计价应与实际工程相一致,特别是与适合工程本身的施工组织设计相一致。在实践中,偏差通常发生在涉及特殊施工要求的土木工程或市政工程领域。
六、工程收费缺乏动态管理。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编制依据、范围和部分费用的确定不明确或政策偏差。为完善建设项目要素价格动态管理,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经常发布市场劳动力和物资信息指导价。各单位在编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时,无论项目的难度和特殊性如何,都必须以当地信息为指导。各类收费也是以省成本管理部门颁布的定价和收费规定为依据,缺乏市场动态调整。
七、主要材料定价偏差和缺位
材料的等级可以决定投标控制价中约20%的成本。确定主要材料的价格品牌和材料的数量名称尤为关键。目前,材料缺失的另一个现象是,招标控制价的主要材料没有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但这些材料在招标控制价中有具体的工程量和名称,要求投标人在未来的工程量清单中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