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享个案例:
刚毕业的小丰,算是初出茅庐的“热情小伙”。在父母的一点资金支持,向银行贷了一部分款后,终于像他羡慕的年纪轻轻就开公司的朋友一样,当起了创业小老板。可不幸的是,公司开了不到一年就宣告破产了,而且还欠下很多债。综合他的经历,小豆有以下总结:
公司屡屡出现合同纠纷,没有仔细把控法律风险来来审视合同;
①原因有小丰大致没有细致的看完合同就签字履行。
②在签合同时,在并未检查合作方的真实性,(例如:工商注册登记表中查询盖章的单位是否真实存在)。
小新决策力严重失误;
公司还在运营期间小新经常账目混乱,私企财产不分。不懂自己的财务跟公司财产要划分开,避免混同。这样做的结局就是个人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开公司真的不能再做法盲了,赶紧来看看!
1、注意创业形式的选择
个人创业可以选择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户,设立合伙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承担的责任形式是不一样的。
注册个体工商户对资金没有法定要求,其经营收入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其中,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偿还;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偿还。
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先用合伙企业财产抵偿,在抵偿不足时,由合伙人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风险较大。
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如果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创业初期,建议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以降低创业风险。
在个人创业过程中很多投资人都把企业理所当然的认为是自己的,企业的钱也是自己的。但是在公司制度中这种意识是危险的,公司是独立的,已经脱离投资人的独立的“人”。
如果使公司和自己的钱分不清的话,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可能还会涉及挪用资金罪等刑事案件。
尤其在一人公司中,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投资人要把企业和个人财产分开,避免法律风险。
2、注重各类协议、章程和公司制度
投资者之间要签订合伙协议、投资协议、章程。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都是企业的“宪法”依据,是投资者之间权利义务分配的依据,主要涉及了利润分配和权力的行使等。一旦有一方违反相关规定,守约方是可以依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
投资人也要签订竞业及商业保密协议: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和高相关度的行业。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私心的膨胀而导致分裂。竞业协议可延伸到企业核心人员和中高管理层,在新员工入职前就实施,先小人后君子。
成功的企业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业运作平稳、流畅、高效,并可基本上防患于未燃,使企业不战而屈人之兵,不得不战时则也可使企业尽作有准备之战,胜券在握。
3、关于加盟涉及的问题
加盟者需要审查特许经营人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是谁、是否为、公司的产品是否为专利产品、专利人是谁、公司现有几个直营店、每个店的经营情况如何等等。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自己的商标,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如果加盟的是关于专利产品,则需要拥有专利权。并且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