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及一般纳税人
有很多企业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太了解,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是要按照有关规定以经济为一般纳税人,并且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等条件。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等。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般纳税人的相关知识。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2、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需符合以下条件:企业正常经营,企业有真实办公场所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