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公司监事变更流程为:
1.召开股东大会。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同意的除外。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第(二)项,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形成会议决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署)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及委托期限;
(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声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东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章程必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扩展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监事应提交股东会决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和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提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在办理公司相关变更登记时,可以提交相关材料,而不是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大概七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注册,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