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
1:自行申请,即商标所有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商标权属证、商标样本等材料,前往商标局申请;
2:代理申请,即商标所有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组织依法办理注册申请;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商标注册节点流程介绍
从商标注册流程图可知,商标注册从提交申请那一刻,需要经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并公告以及注册公告这四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节点流程拆解说明
01#节点流程→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的内容是:申请文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审查的结果有三种: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商标形式审查的时间为1个月左右。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放《注册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情况: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日期不予保留,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情况:
1: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印章及主体资格证明名义不符;
2: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主要内容,如申请人名称、地址(包括中文及英文);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未附送或未贴商标图样及申请书上贴的图样与所附图样不一致的;
3:申请商标注册书件缺少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商标图样不清晰以至无法辨认;
5:委托代理的没有委托书或委托书填写不规范;
6:委托代理的申请书件上没有加盖代理组织印章;
7:未按规定缴纳费用;
限期补正: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包括以下情况:
1:所填报均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2: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
3:商标图样不清晰;
4: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